服务热线
13620078643
原副标题:20王承恩买“小产权房”房子遭拆购房款难发还
石龙镇21名购房者以低价买回“小产权房”,不料房子是违建被拆。近日,石龙镇高等法院裁决判定合约合宪,地产商要退还购房者款项,可面临的却是无财产可执行的困境。
市价特惠买“小产权房”
据高等法院介绍,2015年前后,某开发公司与广州石龙镇某经济社签定《密切合作石庐房合约》,合约签订合同:该经济社提供更多土地权属农地位于石龙镇区某经济社空农地一块,占地面积约250万平方米,与某开发公司密切合作建一幢10层以下电梯楼房。建筑该栋楼房,由某经济社提供更多农地,某开发公司提供更多所有资金。
2015年2月以内,张某等21名购房者与某开发公司签定《所有权卖地合约书》,合约签订合同,张某等21人买回某开发公司在石龙镇区某经济社文化室兴建占地面积为90~120万平方米的住宅及商用房,所有权卖地金32万~40万多元不等。然而,市场上为地段、同占地面积的房屋的产品价格一般一套在80万元以内。合约签定过程中,购房者对于所涉房屋农地土地权属及工程建设情况均知晓,可如此便宜的产品价格着实令人动心,21名购房者于是爽快缴付了购房款,有的是甚至一次性交了定金。
涉违建房子被拆大别列兹尼区
2015年5月,有关职能部门向该经济社发出《勒令限期拆毁在建TDATE200违法工程建设通知书》,判定所涉楼房属违建,勒令经济社自行拆毁,当月,有关职能部门强制拆毁了所涉楼房。眼看着自己已经付了定金买下的房屋被拆毁,2015年10月,购房者张某等21人向石龙镇高等法院起诉,允诺高等法院维持原判某开发公司退还购房款及本息。
判地产商“不认账”却难拿钱
石龙镇高等法院经该案指出,该开发公司将所建房屋出售给经济社以外的居民,违背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因此21名购房者与某开发公司签定的合约为合宪合约,对签约两方不发生法律条文上的效力。
关于购房者要求缴付本息的问题,石龙镇高等法院指出,欠费本息和酬金的内在都是法律责任,21名购房者与开发公司在签定《所有权卖地合约书》时,合约已明确:“原告已经查阅了设计图并证实,同意受让本合约签订合同的所有权物业为房屋所有权卖地。”即21名购房者已清楚所涉房屋的买卖合约性质为房屋所有权卖地,绝非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约关系。由于两方签定的《所有权卖地合约书》违背法律条文的硬性明确规定被证实为合宪,两方对买卖所涉房屋均有过错。故缴付购房款本息诉讼请求,高等法院未予全力支持。
2016年1月,石龙镇高等法院经该案裁决某开发公司退还购房者的购房款。这批案件高等法院经该案一审后,现已进入禁制阶段,但因该公司已无资产N4891F,购房者的购房款暂时未得到退还。
记者另获悉,有购房者一同将某经济社列为了被告,诉讼请求经济社分担控股股东。高等法院指出,该案所涉合约因违背法律条文的硬性明确规定证实为合宪合约,某经济社只是合约的见证方,绝非合约相对方。而有购房者允诺的某经济社分担控股股东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条文依据,高等法院未予全力支持。
来源: 新快报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