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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产权房的整治,国家提出了很多新的政策。根据《小产权房整治意见》,国家提出一定要严格地规范农村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行为,要严禁搞虚假的土地登记工作,还要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允许就登记发证的行为。《小产权房整治意见》还明确地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或者擅自地通过‘村改居’等方式进行非经法定征收程序的,还有一些将农民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者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城镇的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农民的住宅还有‘小产权房’的违法用地的行为,就必须要登记发证的情况。对未按照法律法规确认登记发证的,或因《登记簿》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假如在确定的登记权利中出现严重的土地纠纷矛盾,就不能进行登记证书。目前,全国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登记确证工作还很好,为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现在以是迫在眉睫了,逐渐的给予小产权房合法化是也是目前对于小产权房最好的一种方式,也是广大老百姓最能接受的一种了。